雷曼光电: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向艳祥)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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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向艳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相关制度和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
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向艳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
学硕士。历任君安证券研究员,原泰阳证券(现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证券研究
所所长,长城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曾在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
心从事过多年的研究工作,先后兼任过中国价格学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
会委员、证券期货业评审专家、CCTV 财经顾问、深圳市金融创新评审委员、深圳市国
资委委派至深圳机场集团外部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导师和清华大学全球证券市场
研究院学术委员等社会职务。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东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
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均投
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2025年本人出席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任职
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主要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第三
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股权激励实施工作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对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审计部相关报告等事项进
行认真审议,听取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审计部的工作
进行监督,并及时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参
加了公司组织的战略研讨活动,就公司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
划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以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财报以及内控审
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进行重点
事项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形
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本人在公司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超过 15 天。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及其
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定期通
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我们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于我
们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七)其他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内部控制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
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
等服务。
  (五)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9月23日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9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9.00
元/股,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张琰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1 日)。张琰女士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
任高管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姚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努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向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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