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葛晓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
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葛晓萍,女,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农工民主党员,财会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
评估师。2010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厦门分所所长;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
任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负责人;2019 年 6 月至今,
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
任远翔新材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盈信(厦门)法
财税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厦门渡远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
至 2022 年 4 月任北京小金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
至今,任税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了上述所有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地行使表决
权,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
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治理安排及董事会分工,本人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
的专业作用,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会议,主要对定期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
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工作汇报,结合自身财会
专业优势,就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工作重
点等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强化内控建设、规范财务运
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
议,审议讨论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未来发展战略及 2025 年度经营
规划相关内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就公司产能
布局、市场拓展、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助力公司优化发
展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了会议,重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业薪酬水平及公司经营业绩,对薪酬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确保薪酬考核机制科学公正,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兼顾公司利益
与核心人员积极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针对内部审计工作,本人重点监督检查其审计流
程规范性与审计重点聚焦情况,督促其及时发现并推动整改经营管理
中的薄弱环节;同时,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结
合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助力内控体系持续完善。
针对外部审计工作,本人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等事项充分沟通,及时
跟进审计进展,督促其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职能。此外,本人参与审议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相关议案,对其执业资质与履职能力进行审慎审查,同意续聘该机构。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会、实地考察、与审计及内审团队沟通等方式,重点跟进公司日常经
营、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尤其关注超募资金使用、股权
激励归属等关键事项,并与管理层深入交流发展战略,结合专业经验
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官网、官方公众号及媒体
对公司的宣传报道,及时掌握信息披露动态与市场评价,必要时与管
理层沟通,确保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会议资料,
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与必
要条件。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投资者
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注重学习各项新规政策,积极参加各
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
资料,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各期财务数据与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状况。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部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
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办
理了该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事项,新增股份 34.80 万股于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本次股权激励归属条件的成
就情况、归属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监督和审查,确认本次归属事
项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切实保障激励对象的合法权
益,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
格和丰富经验,在 2024 年度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
工作要求。2025 年,本人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已按规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比例为 29.78%。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审慎核查相
关议案及资料,确认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该
议案并投赞成票,该议案已按规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及
配套管理制度充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年度经营成果制定,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调研与日常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财
务及内控状况,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与完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平稳,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并对独立董事履职给予了充分支持。
位置。我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
发展与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与专业优势,为推动公司健康、稳定、
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葛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