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
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会和董事会等相关
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5月-12月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孔云飞先生,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6
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法学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任职于华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2006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职于上海泛
亚航运有限公司,职位为业务副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职于深圳
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职位为业务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职于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作为专职律师执业;2021 年 7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职
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作为专职律师执业;2021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兰
迪(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党支部书记、专职律师。2025 年 5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1)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通讯方式参加次 缺席
名 数 数 数 数 次数
孔云飞 6 6 - 6 否
(2)2025年度列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期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孔云飞 3 3 - 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会会议 3 次。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工作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深入了
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
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按照相关制度要求,
对公司总经理人选及任职资格开展遴选与审核,勤勉履行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所参与专门
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增加
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进行了
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
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按有关规定对重大事
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
通。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点,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及结合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规
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
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借助参加会议及与注册会计师沟通交流的机会,通过线上交
流、不定期现场走访等形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重点在研项目、重
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汇报,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
公司亦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定期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
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参加独立董事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完成任前培训,
并参加 2025年第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系统学习新修订的《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持续
满足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对本次交易的价格公允性、交易必要性等
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
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
报告,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5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关于提名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
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基于上述情况,本人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有效支撑,公司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年内,本
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孔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