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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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
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张
文丽女士、陆致龙先生、陈亚伟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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