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伟、朱巧明、吴天浩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伟、朱巧明、吴天浩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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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