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朱巧明
作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
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独立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朱巧明:1963年7月出生,博士、教授。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任苏州
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部常务副部长,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任苏州大学人力资
源处处长,2021年4月至今任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参加公司召开的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及股东会前,就审议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
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朱巧明 是 9 9 3 0 0 否 3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
成票。
专业委员会 报告期召开次数 出席(次) 缺席(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 7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
提出异议 。
姓名 报告期召开次数 出席(次) 缺席(次)
朱巧明 1 1 0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有关
重大事项做出深入细致的讨论,并形成会议意见。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主动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及时将股东的关
切传递给公司经营管理层,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
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
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
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
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季报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财务状
况的汇报。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
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
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审计相关工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沟通协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
沟通,了解审计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场工作时长。除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邮件往来、专题研讨等多元形式,及时跟踪
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推进进度。同时,持续密切关注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环
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意
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均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
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担任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
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的监管规定,支
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合理。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任免董事的相关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股权期权注销事项涉
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
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
形。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本人认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审议
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和整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保证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
理性。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
度,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
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认真审查,客
观地参与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经营层的沟通,提高专业
水平和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
(此 页无正文 ,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
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
朱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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