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王铁,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恪守忠实、勤勉的法定义务,始终保持独立
履职立场,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阅各项议案
及配套资料,基于客观公正原则发表独立见解,按规定就公
司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制衡、
专业赋能方面的核心职能。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铁:博士研究生。现任美国大因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
本人自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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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
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会 出席股东会会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任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未发生缺席或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会的情形。对会议所涉各项议案开展
全面核查,以确保获取完整有效的审议资料;会议期间独立
发表专业见解,针对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予以重
点核查,同时监督投票表决的全流程,保障各项决议的合规
性与有效性。任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
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
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或参
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
保持充分履职沟通;围绕公司业务布局优化、重大经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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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项,结合自身行业专业积累提供独立专业意见;持续跟
踪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日常经营动态,切实履行独立监督与
专业支撑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机构投资
者进行坦诚交流与互动沟通,认真倾听市场关切与股东诉求,
就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专业回
应,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兼顾中小股东利益,持续推动公司
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立足独立董事职责,紧密围绕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质效开展履职工作。在董事会及相关会
议中,重点关注公司经营计划执行、核心业务进展及行业竞
争态势,结合行业经验对公司业务布局、市场拓展等经营事
项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与经营管理团队深度交流,及时掌
握公司经营动态,以专业判断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提质增效与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全面配合,充分保障本人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履职关切事项及时
响应、闭环处置,为本人独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
有力支撑,确保各项履职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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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符合
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
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事项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
已依规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
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按时完成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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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前述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内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与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依规对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要求,全面开展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工作,
按期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检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续聘
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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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上述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代
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基于独立、客观、审慎
的履职原则,对本次人事任免事项开展了充分核查与审慎研
判,确认本次事项系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作出,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
均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相关制度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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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无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始终秉持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
慎审阅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地发表独立意见,全力推动公
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持续深入了解公司业务运营及
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充实行业知识储备,精准把握公司战略
方向,更好地理解业务本质。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
理层的沟通交流,主动跟进业务发展情况,针对议案及经营
管理事宜深入研讨、交换见解,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本人将
以更加勤勉的工作态度履职尽责,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为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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