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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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阳,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现更名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分院建筑师,深圳市凯成实业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深圳长江兴业发展有限
公司设计部经理,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悉地国际设
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和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中建沪深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安肯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现任上海筑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渥酉文化有限公司董
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加了以上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参加股东
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对有关事项提    会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异议情况
陈阳     1      0      0      否        否       1
发挥专业作用。会议召开前,本人细致研读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对相关审议事
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会议召开时,本人
认真听取汇报,并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
公司提出建议并发表相关意见,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项。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也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本人在公司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 天。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均未
变更或豁免承诺;公司不存在收购或被收购的情形;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未发生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
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的情形。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不
存在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对
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收集外界关于公司的讨论与意
见,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参考。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妨碍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尊重独
立董事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在
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提前报送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议
案所涉相关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
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积极参加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四、总体评价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
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 阳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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