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5 年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要求,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公正、独立地发表相关意见。本人现将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李丛艳,女,59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在哈尔滨会计
师事务所、哈尔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分
所,担任副所长,从事审计、评估以及咨询工作。2011 年至 2016 年任哈尔滨空调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北京睿智融科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至今任黑龙江康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本
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兼职境内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数量未超过 3 家。报告期内,本人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并与公司监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二、报告期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丛艳 2 2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丛艳 5 5 0 0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根据专
业专长,我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各次会议和独立董事召开的专门会议,
本着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
(二) 发表意见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认真审阅公
司提供的有关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并获取所需材料,会议召开期间,
详细听取公司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利用本人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管理
层进行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与内部控制、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以便作出科学判断,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性意见,保障独
立董事履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交流和沟通,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工作,
并给予本人良好的履职保障条件,从会议组织、文件报送、公司情况汇报到组织
培训等,均能按期、按时、合规、合理地筹划与安排,并实事求是地做好相关记
录工作,体现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进
场前的详细沟通,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 20234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本人提
示年审会计师做好会计准则更新后的学习研究与应用执行工作,保证审计质量,
基于公司复杂的组织层级,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按期落实审计
进度;年审会计师于审计过程中和董事会审阅财务报表时,均及时做出跟踪、汇
报,有助于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在董事会审
议该年度报告时作出客观的判断。在 2025 年年报编制期间,公司也及时安排了
本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四)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形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和
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形成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人关注了以下重大事项,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025 年 12 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按程序分别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
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我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体现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未发生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2024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方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盈
利水平、自身经营模式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核查了公司及股东的承诺情况,2025 年,公司及相关股东没有发生违
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另外还披露了各类临时公告 46 项。我们对公司 2025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
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规定,本人听取了管理层对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约谈了相关人
员。本人了解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并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举行了沟通会
《2024
议,就审计问题进行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 2025 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我认为公司在财务
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风险失控、
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重大缺陷。
(八)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和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神奇制药投资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 ZHANGTAO TAO、冯斌、陈之勉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5〕179 号),指出了公司 2023 年年
报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对此公司成立了专
项整改工作组,并完成相应整改工作;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并沟通讨
论,我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的
会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内容完整、准确,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相
关事项时,我从专业角度出发,为公司提出了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责的态度,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有效性,增强了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等相关规定,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谨慎、认真、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紧紧围绕
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工作目标,深入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作出贡献,同时,更好地 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丛艳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