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相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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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相杰)
  本人作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相杰先生:男,汉族,1967 年 10 月出生,九三学社,硕士
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山东泰
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
东纵横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
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
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亦不存在为公司、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会 6 次,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按规定出席了上述所有会议,并对所有议案投出
同意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均
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现将本人在各委员会的
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人按时出席
会议,和与会委员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研究通过了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并向董事会及时提交了议案,确保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的合规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本
人会前认真研究审议议案内容,按时出席主持会议,组织与会委
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度及 2021-2024 年任期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的议案,回避表决关
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议案。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
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审议了关
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基于独立
判断,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了以上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
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
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审慎表决,并
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
果,关注董事会决策的落实情况。本人在 2025 年度,未行使以下
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专委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的机会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电话、线上
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
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相关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信息,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
权提供了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
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
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定期发送
公司经营情况报告,保障了独立董事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
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
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接
受服务、提供服务等,预计 2025 年发生关联交易 660,221.62 万
元。已经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中化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日终余额不超过 3 亿元,
执行年利率水平不高于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
资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所提供的贷款利率。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
易金额不超过 3.1 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不超过 0.1 亿元)。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
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
  为解决鲁西化工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昊华科技”)之间关于二氟甲烷(HFC-32)同业竞争事项,
鲁西化工全资子公司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
尔公司”)与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化蓝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签署《氟产品框架合
作协议》。氟尔公司二氟甲烷产品除鲁西化工及其子公司自行生
产用作原料用途外,全部由中化蓝贸进行销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
状况。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均规范履行了审议程序,本人均发表了同
意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监管规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
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
季度报告》,本人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
方面的职责。2025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
控体系健全,能够有效执行各项制度,较好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报酬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并发表意见,同意续聘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为一年,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征得
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 年 3 月 3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征得
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碧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碧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长。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月刚先生、崔
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鉴于公司
原董事会秘书李雪莉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版)》
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
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月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鉴于刘月刚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尚
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待取得相关资格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5 年
式履职的公告》,刘月刚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会秘
书的任职条件。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刘月刚
先生自取得相关资格证明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鲁西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
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
提名人的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富兴先生、段绍书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鲁西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
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焱先生、姚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成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
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
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未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通过审阅议
案文件、参加各项会议、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财务数据及内控机制,动态跟踪公司定期报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修订内控制度等事
项,就关键内容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专
业建议,提高公司的决策水平,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习监管制度,深化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合作,保持
自身独立性与客观性,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
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
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独立董事:
                                李相杰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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