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宿玉海)
本人作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
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宿玉海先生:男,汉族,1964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
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首届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
曾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科首席教授,历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教
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山东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副院长、山东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等职务。现任鲁商福
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了任职期间所有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均按时参加会议,
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规范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除按要求回
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现将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人按时出席
主持会议,组织与会委员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
员讨论研究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提名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等议案,并向董事会及时提交了议案,确保公司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的合规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审议了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2025 年一季报财务报告、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报告财
务报告等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及时向
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研究讨
论公司下一步发展规划,审议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签署《关于中化聚碳酸酯销售(聊城)
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基于独立判断,
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等
议案。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
主持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审
议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接受
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了以上
议案。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等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
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
极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对内
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有效地探讨和
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内容等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董事会专委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期间通过会谈、视频、电话、
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及化工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定期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变化,积极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审核董事
会议案内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
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作为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在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披露后参加了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积极的
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
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发
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及时沟通
汇报议案内容;不存在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
行为。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保持公司规范运作的同时,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于需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并深入了解每项议案
的具体内容,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
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权力、发表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
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接
受服务、提供服务等,预计 2025 年发生关联交易 660,221.62 万
元。已经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中化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日终余额不超过 3 亿元,
执行年利率水平不高于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
资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所提供的贷款利率。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
易金额不超过 3.1 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不超过 0.1 亿元)。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
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
为解决鲁西化工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昊华科技”)之间关于二氟甲烷(HFC-32)同业竞争事项,
鲁西化工全资子公司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
尔公司”)与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化蓝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签署《氟产品框架合
作协议》。氟尔公司二氟甲烷产品除鲁西化工及其子公司自行生
产用作原料用途外,全部由中化蓝贸进行销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
状况。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均规范履行了审议程序,本人均发表了同
意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监管规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
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
季度报告》,本人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
方面的职责,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
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5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公司内部控
制审计情况。本人认为: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
系健全,能够有效执行各项制度,较好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保证
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及实施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报酬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人参加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并发表意
见,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征得
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 年 3 月 3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征得
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碧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碧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长。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月刚先生、崔
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鉴于公司
原董事会秘书李雪莉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版)》
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
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月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鉴于刘月刚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尚
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待取得相关资格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5 年
式履职的公告》,刘月刚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会秘
书的任职条件。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刘月刚
先生自取得相关资格证明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鲁西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
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
提名人的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富兴先生、段绍书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鲁西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
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焱先生、姚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成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薪
酬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董事薪酬的议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未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
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
宿玉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