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巍)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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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资料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高巍)作为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履职,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积极发挥个人专业能
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履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博世力士乐(北京)液压有限公司
铸造车间质量检验工程师、埃博普感应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
立董事,广东金志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江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亚洲铸造业联合会秘书长,“一带一路”工商协会联盟铸造业工作委员会暨中国
铸造协会“一带一路”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资料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4           4     0        0
   股东会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
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公司股东会
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及与相关人员交流情况,我在所任职的
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
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等事项,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
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规
范运行。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积极协
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研发新产品的进度、财务状况等事
项,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尤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持续关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资料
益、信息披露等事项,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客观判断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
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平台举办的各项培训课程,通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对公
司部分工厂进行现场考察(包括安徽、天津工厂),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
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常态化沟通。同时,通过行业协会相关活动,及时
跟踪汽车行业政策导向、市场趋势及技术发展动态,为履职判断提供更全面的行
业视角。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
作,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
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信息披
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取消公司监事会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资料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已及时按照《公司法》及证监会
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四)募集资金使用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未解聘承办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
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
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
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
充分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作
出应有的努力。
                                 独立董事: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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