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杨杨)
本人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及活动,关注公司的运营,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2022 年 5 月退休。其中 2004 年 9 月起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学建筑工程学院院长。2022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浙江建投独立董事保持独立
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事会(其中现场出席 8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4 次),并出席股东会 3 次。期间对提交至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浙江建投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共计召开 7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 6 次,亲自参加会议
况。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审议: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1 本次交
易的整体方案 2.2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具体方案 2.2.1 交易对方 2.2.2 标的资产
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2.5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
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2.2.6 发行数量
董事专门会议
期损益安排 2.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2.3.1 发行股份的种类
和每股面值 2.3.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地点 2.3.6 锁定期安排 2.3.7 募集配套
资金用途 2.3.8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
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
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
三条规定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
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
《关
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
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说明>的议案》13、《关于评估机
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议案》14、《关于批准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审计
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15、《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16、《关于
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17、《关于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19、《关于公司与浙江省国有资
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1、《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
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
董事专门会议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
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专门会议 计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1、《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董事专门会议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
的议案》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
通,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
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
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涉
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
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告及 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董
事会成员一起对上述公告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
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及《浙江省省属企业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国资财评[2024]25 号)的相关规定,经浙江省国资委
统一组织招标,通过开展公开竞标,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外,本人在 2025 年度对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亦进行了监督并发
表了相关意见。同时,2025 年就公司提交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事项及报告,本人结
合自身专业所长及时与公司进行意见沟通。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会谈,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不少
于 15 天。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 2025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
公平。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
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规划及其完成情况予
以监督检查。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会同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人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时间、审计范围、人员安排等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和交流;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督促其
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后再次进行
了沟通,询问年审注册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保公
司年报按时、高质量的披露,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通过投资者交流会、
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交所互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
五、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
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
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
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
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方式。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
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
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其他董事以及管理层的
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杨杨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