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国旺,男,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
家商业部信息中心副处长、中保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保
信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战略
发展部总监、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银河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中山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所所长,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
首席经济学家、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任浙江省在沪人才联合会理事。自 2022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现场结合 是否连续
报告期内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视频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
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各项会
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上述会议的决议没有异议,对董事会全部
议案投了赞成票。
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召开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审计委员会 3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了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应披露的
关联交易、管理团队薪酬、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了解,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提议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审阅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董
事会议案、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报告等,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及年度
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外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确
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及深交所“互动易”交流情
况,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
东沟通交流,履行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职责。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及多项业务活动,
赴公司生产场所及销售市场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及
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和交流,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一是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决
策资料,组织调研和现场履职活动,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知情权;二是建立了便于独立董事履职的信息化会议系统、电子签
系统、独立董事与治理层的微信工作群,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
的工作条件和信息渠道;三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国窖 1573 研究院活
动,通过与其他行业专家交流,不断加深对白酒及相关行业的认识,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以及对中小股东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决策、执行和披露情况是否合法合规
进行了监督,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
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我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相关财
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健全、有效,内控活动已涵盖公司所
有营运环节,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
行和检查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下简称“信永中和”
人对信永中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
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应资质和诚信记录,在 2024 年
度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公司管理团队成员薪酬执行方案的议案》。我认为方案符合公
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
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五)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
议案。我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核查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认为候选人均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提名董事的程序和信息披露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要求,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签字)
:李国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