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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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文钊
  本人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始终坚持独立、客观、专业、勤勉原则,
重点围绕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内控监督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文钊,男,1986 年出生,群众,硕士学历。个人工作经历:2008 年 11 月至
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深圳市中南成长
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法务;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中证信用增进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中证信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风控合规总监;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11 月,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 年 11 月至今,广东连
越(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人。
  社会兼职: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阳江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
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监督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判断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任
职资格与独立性完全符合监管要求。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各类交流座谈会
      等活动,勤勉尽责,为公司各项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按
      照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均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董事会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上审慎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依法依规表决。报告期内参与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真听取议案说明,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监督股东会程序合法、表决公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年按时出席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重点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对定期报告、
      审计计划、内控评价、财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进行事前交流、审议
      与专业把关。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审
      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拟聘任刘洪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2025 年上半年审计部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关于续聘 2025 年
      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 15 天,通过线上会议、专项沟通、材料深
度审阅、内外审计协同核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持续跟踪财务核算、审计执行
与内控运行情况,履职投入充分、监督力度到位,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听取管理层与中小股东沟通交
流。参加董事高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会、独立董事沟通会,听取管理层的
汇报,了解公司近期情况,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就相关事项与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
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与审议;参加与会计师的沟通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计划按期提交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通过实地考察、面对
面交流,结合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紧密的联系,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跟踪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展,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参加监管部门、协会、公
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托法律、风控合规专业背景,从合规视角为审计监督、内
控建设提供专业支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保持顺畅沟通交流,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参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审计部、财
务部进行专门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关注重点、审计
工作进展及安排等方面进行探讨,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全程参与年审会计师聘任、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范围确定、审计费用审议等
关键环节,严格核查审计机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实施阶段,多次与年
审会计师召开专项沟通会,就重点审计领域、重大风险事项、审计程序执行情况
充分交流,督促审计机构保持独立、客观、审慎;审计完成后,严格审阅审计报
告,对审计意见形成独立判断,保障审计结果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审计发现、整改进展汇报,督促内部审计
加大核查力度,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延伸提升公
司整体审计监督效能。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线下”双形式,多次参加座谈会议,督促公司进
一步合规合法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通过投资者关系平台、邮件等渠道,密切关注中
小股东关于财务信息、审计意见、内控情况的关切,及时与公司、审计机构沟通
核实,督促公司做好与投资者沟通工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组织调研工作,及时回应
本人关注的问题,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顺畅的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计与披露监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 2025 年度定期报告审议与审计监督,对年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流程、财务数据、审计意见进行全面把关,
确保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履职监督
  全程参与年审会计师聘任、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范围确定、审计费用审议等
关键环节,严格核查审计机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本人持续监督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质量、独立性与勤勉尽责情况,对续聘、审计费用等事项发表明确意
见,保障审计工作规范、连续、有效。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工作的专业水准,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
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
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5 年度续聘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三)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考核监督
  本人严格监督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程序合规性,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审核董监高薪酬方案,确保聘任与薪酬机制公平、公正、公允,与公司业绩及长
期发展相匹配。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公司于 2025 年 7 月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刘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参与决策第八届各专门委
员会成员调整;参与 2025 年 12 月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年报期间,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认真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关
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等议案。
  (四)关联交易、资金管控与合规监督
  本人持续核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严格监督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往来,严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全年未发现相关违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与违规担
保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
核心,勤勉尽责、专业履职,有效推动内外部审计协同发力、财务信息质量持续
提升、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切实发挥了独立监督与专业把关作用。
计、内控运行的全流程监督;持续提升专业能力,聚焦监管新规、审计实务,不
断学习精进;深化内外审计协同,提升监督穿透力与有效性,助力公司规范治理
与高质量发展;坚守独立性与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文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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