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3 日起当选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
本人陈代雄,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博导,研究员,现任复
杂铜铅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
责任公司首席专家,2010 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1 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 121
人才,2015 年长沙市科技领军人才,当选 2017 科学中国人年度人物,2020 年中
国有色金属学会杰出工程师奖,两次评为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模范,第二届中
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湖南省政府优秀党员记二等功,2016 年
当选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主要兼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钒资源清洁利用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矿冶过程界面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中南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等。陈代雄先生长期致力于矿产资源高
效利用与固体资源化技术与理论研究,在氧化铜钴、铜铅锌、微晶石墨矿、黑色
岩系镍钼矿、钨锑资源选矿领域深入研究,取得大量科技成果。以第一负责人身
份主持了 100 多项研究项目和课题,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
及省部级科技计划。2022 年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负责人。2025 年“复杂难选
氧化铜钴矿深度活化与高效浮选及控温控电位浸出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得到国
内一流专家赵跃民院士、方小敏院士评价该技术处国际领先水平。“战略金属氧
化矿高效浮选分离多维度精准调控创新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 2023 年国家科技
进步二等奖排名第 2,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6 项(其中:2019 年湖南省科技进
步一等奖和 2015 年湖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
奖四项、二等奖 4 项、三等奖 6 项。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本人按照相关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
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
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起任职,在任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形,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方式 董事会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的有关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协助董事会对需要决策事项提供
咨询和建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认真
履行了相关职责。
套期保值预案等议案。
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告、财务问题及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查看了在互动易平台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与公司的回复,本人还积极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为便于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已公开披露了个人邮箱,畅通了沟
通渠道。
(七)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除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外,还另外安排了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
研,检查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听取管理层汇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共计 15 天。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们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独董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
表等员工积极协助本人开展相关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子公司管理人员也
积极配合,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均耐心给予解答,同时虚心听取本人的意见、建议。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重点关注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在查阅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
本人认为其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计估计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履行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
露工作,相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各项义务,助力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公
司治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全力维
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及履职相关问
题,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发挥应有作用。
独立董事:陈代雄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