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玉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38: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
  本人朱玉华,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业。1988 年 3 月就职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长期从事有色金属标准化、质量、技术咨询工作,历
任标准中心副主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2003 年 12 月被评为国资委教授
级高工,2012 年享受国务院所授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起草重要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十余项。现任国家新材料产
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5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
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
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月任期届满,在任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
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
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和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方式    董事会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的有关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协助董事会对需要决策事项提供
咨询和建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了相关职
责。
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远期结售汇、证券投资等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告、财务问题及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查看了在互动易平台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与公司的回复,本人还积极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为便于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已公开披露了个人邮箱,畅通了沟
通渠道。
  (七)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除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外,还另外安排了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
研,检查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听取管理层汇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我到公司现场工作共计 15 天。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们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独董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
表等员工积极协助本人开展相关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子公司管理人员也
积极配合,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均耐心给予解答,同时虚心听取本人的意见、建议。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核查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
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认真阅读了上述定期报告全文,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
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缺陷。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计估计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履行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
露工作,相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
义务。任职期间,本人持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加深对规
范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核心要求的理解,持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与履职能力;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
动态,及时掌握生产经营与重大事项进展,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并据
实发表专业意见。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独立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为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董事会规范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玉华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特电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