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彭和平作为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及履历
本人彭和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专业。1992年至1997年,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人事
处科长、副处长、处长;1997年至2011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校友会
秘书长、基金会秘书长;2004年至2020年,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
苏州苏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内蒙古伊利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
北京英视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杰创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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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参加,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彭和平 9 0 9 0 0 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情况外,本人
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
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和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
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履行上述委员会委员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
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自身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依据公司的具
体运营实况,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执行情况;参加与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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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召开的专门会议,了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师
审计的情况等,督促会计师确保审计过程的透明度和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客观
性,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
升。
(三)现场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通过线上查阅文件及与公司董事、管理层
等相关人员交流的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2025年任
职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管理层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主动提供了各种便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客观行使职
权的情况,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关联方正常生产经
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经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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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
露规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完整、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现状。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提名董事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
相关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
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
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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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作用,并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协作,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并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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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
彭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