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杨小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天
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相
关会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
利,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小磊,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负责人
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科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
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本人自查,确认2025年度不存
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意一种情
形,本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年度,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现场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 缺席
事姓名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杨小磊 6 0 6 0 0 否 3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
门委员会职务对应的责任和义务,参与监督审查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1)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均参
与并主持相关会议。通过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查阅财务报告、
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等资料,与其他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会议情况
和主要决议内容如下表:
序 审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号 结果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作总结〉的议案》; 通过
四次会议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决议
通过
五次会议 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议案》;
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核销资产的议案》。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4、《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决议
通过
六次会议 案》;
案》;
议案》;
的议案》。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通过
七次会议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通过
八次会议
(2)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
人参与了相关会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项下部分股票期权及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以确保决策的合
理性和有效性。会议情况和主要决议内容如下表: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号
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员薪酬,基于谨慎性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 4 月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原则,全体委员回避
员会第一次会 25 日 案》,关联委员罗耀东回避 表决,同意直接提交
议 表决; 董事会审议,其他议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委员罗耀东回避表决。
会议情况和主要决议内容如下表:
序 审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号 结果
分配预案的议案》;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决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通过
第三次会议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四届董事会独 项报告的议案》;
决议
通过
第四次会议 期的议案》;
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决议
通过
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查阅其提交的审计计划及工作报告,以了解内部审计的进
展情况,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沟通。2025年1月3日,本人参加2024年度审计前沟
通会议,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3月26日,本人参与2024
年年报审计结果沟通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关键事项、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以及审计初步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促进了审计工
作的顺利推进。
场及线上通讯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以
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予以关注。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实地走访公司东莞基地的办公场所,了解公司经
营状况。在现场工作中,作为具有会计师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财务
总监进行了相关沟通,了解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并通过与公司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参与业绩说明会、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交流等多
种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的知情权,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顺畅,在履
行职责时能够获得充足的资源。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
通知和文件、董事相关通讯文件及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疑问,
不存在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
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
机构。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
涉及薪酬的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保障决策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
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参照地区及行业发展水平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规定,对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
异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予以回避表决。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
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独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查阅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资料,必要时及时开展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工
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
立性,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任职期间公司2025年度信
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三)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
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客
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持续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自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公司组织的
各类培训,学习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不断深化对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与认识,
持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建议,积极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