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新安)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
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新安,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具有律师资格。1987 年起,历任新疆自治区档案局职员、乌鲁木齐万利企
业技术咨询公司副经理、新疆中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云飞客文化创意有限公
司监事、新疆恒久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新松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董事、黑龙江新松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东扬清洁能源有限公
司监事、北京坤泰林海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现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青河万泰石材有限公司监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与,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
会议的情况。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
认真阅读会议材料,仔细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
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式亲自参加。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签署交易意向协议相关事项进行审议,针对交易事项提出建议,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针对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针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讨
论。
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事项进行审查,保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
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查,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方案及相关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资产减值情况,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
内审负责人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公司内审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及时
跟进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
项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收到的警示函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沟通。
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进行
审查。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理层、内审人员保持沟通,及时把握公司动态,通过现场考察、参加会议、听取
汇报等方式,加强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本人密
切关注宏观政策、法律法规修订、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
专业知识,为公司决策提供合理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沧州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通过实地走访、参观与交
流,加强与子公司人员沟通,更深入了解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充分并及时地提供了独立董
事履职所需的材料,公司的重视与积极配合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创造了有利条件,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听取了公司内审人员的工作汇报与内审工作计划,审阅了内部审计
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本
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及时的沟通,关注并跟进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计
划、重点审计事项及审计进度等,确保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动易、股吧等平台公司股东的提问,持续了解并及时回应中小股东的关注的事项,
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审查对公司经营运作、制度修订、重大交易、董事会换届等重大事项,重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动态,监督公司管理层履职情况,督促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本人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具备公
平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跟踪并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更新与修订,积极配合参加各项
培训,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不断提高
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
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11 月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
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
选举,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聘任。本人认真审阅相关候选人个
人简历及任职资格,其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有
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2024 年度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披露的薪酬合理、真
实,有利于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
行独立董事权责,积极出席并参与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
议,关注、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促进并完善公司规范运作,以实际行动维护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974188164@qq.com
独立董事:
王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