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彦山)
本人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
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彦山,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1995 年起,历任河北省怀安县化肥厂职员、河北
通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经理、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管中心总经理、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鼎维固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天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华盛新能燃气集
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卫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延川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
公司监事、山丹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睿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威信昆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珠海天壕金石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中联华瑞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充分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充分沟通,结合专业知识,
独立做出判断。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式亲自参加。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查,保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
推进。
议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资产减值情况,对公司聘任财务总
监及内审负责人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公司内审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及时跟进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
议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就公司收到的警示函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与相关部门进行
沟通并提出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应出席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其他工作,本人与公司管理
层、其他董事、审计中心等充分沟通,积极在公司进行调研、审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以
及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沧州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通过实地走访、参观与交
流,更深入了解子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在本人履职过程
中,通过现场或通讯沟通、专项汇报等方式及时向本人通报了公司实际情况,并
提供了所需材料,保持了充分交流,确保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
监督权,不存在影响或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应尽的职责。
本人现场或通讯等方式听取公司审计中心的工作汇报,审阅内部审计报告,
并对相关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同时,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关注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
审计要点等,督促审计进度,保障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互动易平台、股吧等,了解并响应投资者诉求和意见,积
极维护股东利益。
本人通过参与公司会议、现场调研等,了解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
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运
作、制度修订、重大交易、董事会换届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充分听取公司相关
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本人严格监督,并促进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
为持续提升个人履职能力,本人积极配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等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主动学习会计准则及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变化,
持续关注宏观环境、行业动态与市场舆情,研判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审慎履行
监督和指导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
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
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11 月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
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在 2025 年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分别召开
会换届选举,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聘任。本人认真审阅相关候
选人个人简历及任职资格,其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选举及聘任程序
合法有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2024 年度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披露的薪酬合理、真
实,有利于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沟通,积极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履行作为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公
司的规范、稳健及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六、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Liuyike158@163.com
独立董事:
刘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