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董沛武)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表明确意见,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
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董沛武,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制造工艺专业,
硕士、博士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北
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北京理工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兼任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系统
工程与电子技术》编委会委员。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202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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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7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均亲自
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出席率 100%。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58 项议案,听取 21 项汇报事项。
本着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诚信负责的职业精神,本人在深入思考与
严谨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始终站在客观的立场发表
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时,
本人与各位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发挥
自身专业知识优势,对相关议题提出专业性的建议。与公司经营层及
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细致研究相关资料,以确保决策的全面
性和准确性;就讨论事项与公司经营层人员交换意见,确保信息的准
确传递与理解,共同推动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为公司的持续
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经独立思考与审慎判断,本人对报告期内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全年主持召开该委
员会全部会议 2 次,对经理层成员年度及任期绩效考核结果、绩效薪
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慎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行业市场水平及经理人员的个人履职贡献,就考核指标设置、计分规
则、分配系数等关键事项提出专业建议,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允、激
励约束机制科学有效,与公司战略导向和发展目标相匹配。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全程出席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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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会议 9 次,认真听取财务部、审计部、运营管理部关于各项议案
的汇报。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聚焦财务报告
质量,深度参与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与督导,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
交流,就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及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探讨,确保
审计过程规范、审计结果公允可靠;二是强化内控监督,通过多种形
式持续跟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展,关注内控评价及审计发现问
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有效运行;三是严
格审查募集资金管理,通过审阅专项报告、沟通交流等方式,全面掌
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就资金投向、使用效率等提出意见
建议,保障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全年出席委员会会议 4 次,出席率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对照任职条件,对候选人的专业背景、
职业履历及履职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形成明确
意见后,将相关人选提交董事会审批,确保选任程序的合规性与人选
质量。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召开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表:
序号 日期 会议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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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协作。报告期内,本人两次出席由内部审计部门与年审会计
师共同参与的沟通会议,主动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关键节点、进
展情况及潜在风险与管理层、内审机构及会计师进行深入交流。通过
持续跟进审计业务实质,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规范推进,维护审计结
果的客观性与公允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报告期内,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 4 次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交流,
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理解,促进公
司与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与信任积累。同时,本人持续关注互动易平
台上的投资者提问,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关切与诉求,并在履职过程
中予以充分考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在
各项决策中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影响,严
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人累计
现场办公 62.5 天,主要工作包括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会议、开展下属企业实地调研等。同时,本人通过现场交流、视频会
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常态化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审计、薪酬考核等情况,
为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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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
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应披露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及
时、公平地披露。同时,本人高度关注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提醒公司
杜绝误导性陈述,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投资
者的知情权。
为加强法律规范、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报告期内
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
发、科技创新管理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实情况和整体业务的发展情
况。
(七)独立董事履职支撑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充分且必
要的履职条件,展现了极大的支持与信任。董事会秘书和相关工作人
员与本人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
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面对本人提出的相关事项疑问,
公司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对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信息给予了及时的补充
和清晰地解释,确保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完整性。在整个过程中,公司
及相关部门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感,不存在任何拒绝、阻碍
或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三、重点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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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查,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
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
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不存在
相关违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相关事项,不涉及董事会针对收购
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
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
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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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审计机构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
进行了审查,认为续聘程序合规,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和独立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未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于吉永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股东会程序表决通过;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于吉永先生为公司总裁、季健雄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聘
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七)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果及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
考核计分规则、定性评价标准、薪酬系数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考
核结果和薪酬分配公允、合规。本人认为公司经理层薪酬与业绩挂钩
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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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助力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透明度,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守诚信、勤勉的原则,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一是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动态,增强对市场
变化的敏锐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
深入一线了解公司运营实际,为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建议;
三是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通过学习与实践增强履职能力,以更高
质量的服务回馈公司的信任。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及相关部门在 2025
年对本人履职的支持与配合,期待在新的一年里与公司携手并进,共
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沛武
二〇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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