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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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二条 遵循的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
期稳定发展: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工
作能力等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长期
激励相结合;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有奖有罚,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确定与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当地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企业的情况,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绩效确定。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
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议确认。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长及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按照职务与岗
位等级确定年薪。
  (二)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实行年薪制,年薪按照职务与岗位等级确定。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
人员,只能按单项职务领取薪酬。
  第七条 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年薪:按照职务与岗位等级确定标准,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
发放。
  (二)绩效年薪: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业绩挂钩,原则上不低于总体年薪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
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
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八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
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九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应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照
上述条款计算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三章 薪资的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
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其相应薪酬,或追回其已获
得的全部或部分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责任,给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其相应期限内兑现的绩效年薪部
分或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薪酬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离
岗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改,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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