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谊女士、付超先生、曲雯毓女士,以及公司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谊女士、付超先生、曲雯毓女士、甘耀仁先生、马千里先生、
李天明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
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