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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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陈伟华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伟华,女,独立董事,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位,法学教授,兼职律师,仲裁员。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
师,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校信息化与法治发展研究所所长,校妇联副主席(兼
职)。曾获省级教学名师奖、市级杰出中青年法律工作者、市级优秀教师等荣誉。
任浙江省竞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理事、浙江省网络法治研究会常务
理事、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专家会员、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现任聚光
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300203)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
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应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实际出席
       应参加董                      参加股东会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陈伟华     16     16     0     0      5      5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议。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
人,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
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会议期间,本人
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及材料,并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针对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关键事项,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重点关注领域进行了深入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在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职责。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
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就会议议案均发表
了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对公司进行了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等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
公司治理情况。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详细阅读,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
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四)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和回应中小股东
的诉求和建议。同时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投资者关系热线等多种渠
道,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持续关注与核查。经审阅,相关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交易
条件公允,未发现偏离合理水平的情形。任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由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本人将继续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发生的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除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
人均已发表明确的审查意见。据此,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七、2026 年工作展望
会方面,作为召集人,将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薪酬体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
会方面,将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内控制度执行;提名委员会方面,
本人将结合公司的业务战略规划,认真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为公司
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合规方面,基于本人的法律专业背景,我将重点关
注公司治理规范性、关联交易合规性及信息披露合法性;独立履职方面,将积极
参加各项会议,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规范运作贡献力量。
                               陈 伟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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