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吴伟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
汽车专业本科毕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总
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杭州市汽车工业协会理事长等职。获得
中国机械工业科技专家、东风汽车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东风青年人才、杭州市
劳动模范等称号。主持开发设计的产品项目多次获得中国汽车工业(省级)、东
风汽车公司(市级)的科技进步奖。2021 年在浙大城市学院退休,现兼任浙江
省汽车工程学会监事、兼任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雷迪克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
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姓名 应参加董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吴伟明 16 16 0 0 5 5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核。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
人结合公司发展状况、行业现状、同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对公司薪酬体制及考
评机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审慎审议相关议案,
并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确保相关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
议及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
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及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本人对此保持了
持续关注,并就相关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报告期内,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
公司治理情况。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详细阅读,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
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四)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和回应中小股东
的诉求和建议。同时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投资者关系热线等多种渠
道,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本年度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一是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职责以及
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审查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考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二是重点关注了日常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定价公允性,并确认相关交易均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关联
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三是针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所
进行的核查工作,本人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确定方式、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合理
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该计划有利于激发核心团队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发生的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除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
人均已发表明确的审查意见。据此,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七、2026 年工作展望
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提名委员会工作方面,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为
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良好的作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方面,将结合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状况、同行业薪酬水平
及公司战略转型需要,对公司薪酬体制及高管考评机制提出建议,推动建立更具
激励性和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同时,基于本人汽车行业从业背景,将持续关
注公司“双轮驱动”战略的落地进展,特别是精密传动及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领域
的产业化进程,为公司在技术路线、市场拓展及战略合作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履职方面,将积极参加各项会议,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为公司战略转型
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吴 伟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