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
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克峰,男,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曾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乌鲁
木齐分所)律师助理,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并签
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事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表所列: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应出席董事 次数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会议,履行相应职
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并表决同意,无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
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通过出席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及
证券部工作人员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
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及时
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
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情况重点事项关注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
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
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重点审查和评估了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法性,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业务情况和经营业绩。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对其的基本情况、资质、诚信记
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
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职责,提名及聘任流程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的议案》,并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
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
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和子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情况进
行检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除参加现场会议外的其他时间均通过视
频会议、电话等形式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及董事会决议履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视频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
内审部门等有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各项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
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
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
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件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以及公司的规
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