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 2025
年12月22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峰娟,女,1969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
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职务为北京峰和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经理,申奇元题(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
事。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对 2025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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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董事会会议共10次,出席股东会共5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
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投资者沟通情况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必
要沟通,了解中小股东关切和意见建议,并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充分考虑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5 年度本人对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1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
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担保等相关
事项,本人认为相关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
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
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
公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
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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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四)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
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督促公司就已存在的内控问题
进行整改;通过电话、邮件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 年,本人
通过上述出席会议、实地考察以及参加培训、审阅各类材料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达到 18 个工作日。其中,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数智启航·面向未来”公
司新春座谈会,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前往北京十里河店调研,
了解公司卖场日常经营情况及客流情况,了解品牌招商变动情况。公司对本人的
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
持良好沟通,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案,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事先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对公司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等可能影响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不受公
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切实增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展示机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本人通过现
场会议或网络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深度学习包括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董监高履职要点、信息披露、合规运作等内容,切实深化依法依规履职的意
识,提升履职能力。
势、行业发展态势、企业改革发展等情况。一是通过参加专题讲座和研讨会,深
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规律;加强与业界专家和学者的交流,吸收借鉴
先进经验和观点。二是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深入企业一线,与企业管理层和员
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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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接受财务资助等关联事项,
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
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
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
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办理完成,本人认为公司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
促进了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
(四)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改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
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立信进行了
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改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五)选举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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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保持独
立性原则,确保能够做出公正、客观的决策,在公司重要事项决策时积极献言献
策,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
方面做出了贡献。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5 年
度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