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进山)
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事管理办法》 《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
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进山,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年 7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安徽省宿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4 年 2 月至 1997
年 2 月任深圳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 年 2 月至 2023 年 12 月,历任深
圳技师学院财务部、办公室副主任、图书馆副馆长,2023 年 12 月退休。现任深
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共出席公司股东会4次,
本人始终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
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七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议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
暨关联交易情况、审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同时,
参加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
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两次。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对公司拟聘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
查、对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两次,主要审议 2024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
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等,并以此作为加强与投
资者沟通的桥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东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
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治理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
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所需资料。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现场会谈等方式和公司的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 年度,本人在三态股份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十五日。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及时传递最新的行
业信息及监管政策,使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
司内部管理、经营等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并提供翔实具体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
为本人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和发表意见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
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胡冉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对拟任财
务负责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本次
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YIKANG
SUN 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同意聘任胡冉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
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本次激励计划 2024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三态
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
励相关议案。并经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相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就上述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对有
关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
无偿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的情形,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五、其他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孙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