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30: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V 1.0   施行起始日期
 责任部门    综合管理部      文件名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
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即体现薪酬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并与同期市场薪酬
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即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即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并符合
公司的长期价值目标;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即薪酬的考核与发放应当与其考核、奖惩
以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CPG.ZD-ZH-ⅡXX   文件版本   V 1.0   施行起始日期   2026/5/XX
 责任部门       综合管理部          文件名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其职责与权限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
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和绩效考核
  第七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均适用同一津贴标准,除此
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行使职
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第九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项目,视公司经营情况和
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CPG.ZD-ZH-ⅡXX   文件版本   V 1.0   施行起始日期   2026/5/XX
 责任部门     综合管理部          文件名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
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苦
脏险累岗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在公司任职的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考核小组在完成绩效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报送给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第四章 薪酬发放和停付款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
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考核节
点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应与企业业绩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等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参照《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
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
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
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CPG.ZD-ZH-ⅡXX     文件版本   V 1.0   施行起始日期   2026/5/XX
 责任部门    综合管理部            文件名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如适用)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
司有权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
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二)因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勤勉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其它相
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汽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