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刘树艳)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监
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二)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会会议,本人列席了上述会议,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
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次会议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议案》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0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次会议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截
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止。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各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与发展
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序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第二届审计委员 01-《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第十三次会议 02-《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届审计委员 0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会议 0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序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预计的议案》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 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会第十五次会议 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 01-《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审计委员 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
序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序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第二届董事会薪 0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0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序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第二届董事会提
立董事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董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
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
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现场工作的情况
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
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工作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实地工作期
间,本人走访泰国工厂,现场调研生产运营情况,与相关管理人员交流,了解工
厂运营现状,讨论相关管理问题。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
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
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
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
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
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 2025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 2025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五)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
本人任期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止,在此期间仍将严格依照相关要求履行任
职时所做承诺;任期结束后,也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衷心祝愿公司各项事
业顺利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刘树艳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
刘树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