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范性要求。
本人始终秉持独立性与专业性原则,积极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责,充分行使法律及
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参与公司治理过程中,本人特别注重平衡公司整体利益
与全体股东权益保护,持续关注并致力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治
理规范、决策科学、运作透明,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本人经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
职的履职情况作如下述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学
学士和硕士学位以及新加坡国立大学电子工程学博士学位。2009 年至 2019 年,
担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 年至今,担任启高投
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主管合伙人及董事长;目前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母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 年 9 月 23 日至今,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审慎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
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
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审阅各项议案,结合自身公司治理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就公司战略
发展、资本运作、风险控制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
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董事 以通讯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方式参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加次数
数 议
张勇 3 3 3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与 ESG 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
委员,在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履职。在专门委员会工作中,
本人充分发挥在投资管理、公司治理及科技产业方面的专业经验,积极参与相
关议题的讨论与审议,就董事提名与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财务
审计监督等重要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
责。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 注:亲自出席次数/年度内召开次数(次)
董事
姓名 战略与发展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ESG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张勇 — 1/1 — — —
则行使职权,认真审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本人亦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报告期内,未出现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多次沟通。与公司内审部保持密
切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
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
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多次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规划。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开
展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决策流程
的规范性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不定时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 e 互动等
平台,了解中小股东对于公司的提问、留言及关注点,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各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
平等、自愿、公平、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作。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的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
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亦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
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战略咨询、审计监督、治理结
构优化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业能力,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监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