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述职报告(袁建伟)
本人自担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以来,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立足医药经济专业背景,
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独立、客观、
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与独立性声明
多年来,本人一直专注于医药经济领域的研究与工作,具备扎
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行业洞察力,能够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从
专业角度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确保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履
职,不存在超比例兼职情形。
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持股或提供有偿服务,与公司及关联方无
任何关联关系、利益往来,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严格遵守
独立董事独立性规定,全年未接受公司及关联方任何不当利益,履
职全程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二、会议出席情况
门会议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形式亲自出席,无缺席、委托出席等情形。
召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提出专业建议;会
中独立发表意见、审慎表决;会后持续跟踪决议执行,确保履职留
痕、尽责到位。
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等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日常重视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经常性地开展现
场履职。特别是在 2024 年年报审计编制期间,我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年审会计师等沟通交流 3 次。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财务
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深入探讨,
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建议,督促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
和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年报,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
关工作人员的沟通,确保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重要信息,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使股东
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同时,积
极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重大决策,对公司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关联交易中,严
格审查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
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除此之外,通过
参加股东会、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与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促进
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和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优势,重点聚焦公司的战略规划与业务拓展、公司合规运营、投资
者权益维护等方面,以专业能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持续保护中
小股东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袁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