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规定,做到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 2025 年度的工
作中,本人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董事会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本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王贡勇,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资深会员。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信永中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和金融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校外导师、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专业博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审计硕士合作导师和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外聘财务会计专家。历
任潍柴动力、梦金园、孚日股份及东方电子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石化山东
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与公司沟通了解相关问题,会上认真听
取汇报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
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
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
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对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出席各会议情
况如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序号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
度审计情况,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独立、公
正、客观。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本人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要事项做
出独立且公正的判断,在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本人积极利用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会以及其他
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通过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
营管理情况、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审计等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了
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配合本人工作,保障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为我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公司及时向我提供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财务报告等各类重要信息资料,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支
持,确保我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
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与供销集团(天津)国际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等三项关联交易事项,本人通过审核,上
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
能力和业务经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
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司
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担保
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次
人员的提名、选举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相
关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解聘或更换财务负责人的情况。鉴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公司启动并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工作。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
意继续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
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本次
聘任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系按照考核
结果发放,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议事中充分参与决策,发挥监督与指导、
专业咨询等作用;在公司治理、透明度等方面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利用现场工作时
间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