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丽红,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
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丽红女士,1970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特许财务策划师。现任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众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
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且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及高管人员充分沟通,认为公司各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四次,临时会议八次,无缺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情况,未授权其他
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全程亲自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会前认真仔细审
阅会议材料,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获取相关信息,在全面深入了解
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
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对于公司财务
预决算、定期报告、重大投资融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结合个人的专
业经验从账务合规、经营风险防控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面提出专业
意见和建议。会后及时了解审议事项落实情况,做好决策执行监督,为
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决议落实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候选人、
再融资事项、经营层考核与薪酬兑现、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专项制
度等议案,本人对董事会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的情形,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提升规范治理、科学决策水
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召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会议五次,组织其他委员共同对年审计划的制订与执行、各期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自评价、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年审机构履职评估与聘任
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和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对
于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点关注收入和燃料成本确
认、减值计提、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建议公司加强
电力市场、新能源投资相关政策研究和煤炭市场供需形势的跟踪,做好
电量电价营销和成本管控工作;对于公司内控、风控以及内审工作,建
议公司持续完善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制度流程,加强风险评估和管控,
支撑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本人对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的各项
议题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四次,
出席率 100%。与其他委员一起审核了公司经理层成员的考核与薪酬兑现
方案、2024 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和 2025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回
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
作职能促进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与考核体系,激励高管积极履职,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人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的各项议题均发表
了同意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四次,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候选人人
选及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意见,促使相
关事项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
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题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制订及执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内部检查监督作用。同其他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一起与公司聘请的年
审机构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
行了沟通,督促年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有效监督了公司年
审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与年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审计工作重
点,督促年审机构勤勉尽责、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就审计结果交换了
意见;认真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
事项的情况报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对年度重点事项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公司认真开展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等
各环节工作。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本人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注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
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2025 年度,
本人出席了两次业绩说明会。会上与投资者真诚沟通交流,积极回应投
资者关注,解答公司经营业绩、成本管控、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充
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助力公司加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沟通、提升
投资者关系,共同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于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立场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一)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 2024 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和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应股东会授权
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办理了回购和注销手续。本人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以及相
关审议流程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允性,
关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环节的合法合规性。报告期内,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
合理,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
司独立性;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均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前置审
议,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议了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
管理层就报告编制和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各期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
披露程序依法合规。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与外部审计机构
充分沟通,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客观、
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健全、
执行有效。
(四)提名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于董事会提名秦刚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聘任程序进行了审核和监督,认为秦刚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
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相关提名和聘任程序依法合规。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其履行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独
立性和职业道德,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在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
审计工作,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利润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2026 年),
制订并实施了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
利润分配规划和具体方案过程中,本人向公司管理层全面了解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认为上述利润分配规划和
具体方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股东利益与公司
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制定的,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充
分进行了信息披露。
(七)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完善信息披
露相关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工
作质量。2025 年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和各类临时公告 164 件次,获得深交
所 2024-2025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A 级评价。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审阅报告、电话和邮件沟通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外部
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定期了解资本市场动态、监管信息以及公
司舆情。运用自身在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方面的专业经验,对公司提升
会计信息质量、完善内控和风控体系建设、强化内审工作的作用等方面
提出多项专业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各类监管
规则。2025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 16 天。报告期内,公司高
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全面及时地提供各项会议所需相关资料,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予以反馈、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五、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巩固履职基础。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理
解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后续培训,深入学习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方向和具体要求,增强履职意识。二是作为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关注监事会改革、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承接监督职责的新公司治理模式所带来的履职内容和履职方式的变
化。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审计委员会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工作指引,准确理解把握规则要求和
履职重点,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始终坚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提升规
范治理水平、稳健经营和优化转型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发挥
好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
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