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军泽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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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生物”或“公
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军泽先生,1973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黄山金马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浙江
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浙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上海益同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4 年 3 月至今任
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
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
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的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次,列席股东会 1 次,与会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
意见和建议,相关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
案全部表决通过,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出          其中:以通              是否连续两次
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席董事会          讯方式出席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陈军泽      1     1       1      -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开始担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出现其
他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到访公司实地考察,与总经理及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了解
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并询问公司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
会议的机会,实时跟进公司经营计划的落实,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规范
运作、经营及财务情况充分讨论。
  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公司其他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的财务状况、管理状况、行业情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
业务以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对公司的经营亏损提出询问和建议,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本人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
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
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
建议能及时落实,在本人任职期间,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
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时、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此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有效性,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的议案》并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相关会议,声明本人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关于
过。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作出相
关事项的判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推动公司
治理体系的完善。
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陈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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