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泰: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才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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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才华,1969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
所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市法学会副会长。
兼任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
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实际出席
      报告期内           缺席次数     报告期内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才华     10      10   0    0    3      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会,依法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的
发表审议意见。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
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
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发展
战略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讨论,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
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对选举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审
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
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
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恪
守独董履职要求,持续聚焦公司经营治理重点,细致核查各类关联交易事项,
依规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审议意见。结合日常履职需要,通过现场调研、实地
办公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现状与重大事项推进情况,深度参与议题研讨,
始终以独立客观、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审议表决权。同时,公司能够及时完整
提供履职所需各项资料,保障本人充分掌握关键信息,为各项判断与决策的严
谨性、公允性奠定坚实基础。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
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日常工作中,本人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
案例的学习,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
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督导公司严格遵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监管规定,重点核查
回避表决机制执行情况,确认关联董事均已依规回避表决,保障决策的独立性
与公允性。2025 年,经审慎核查,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行为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均
合理必要,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未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全程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任免
工作。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补选董事相关议案,
依法提名周莹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提名工作,严格遵循《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提名程序规范完备、
合法合规。报告期内,除本次董事补选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董事提名、任
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等相关事项,公司治理人员选聘与变动整体规范
有序。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方案审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高度重视公司薪酬体系建
设与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重点跟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
定工作。严格对照监管规定与公司治理要求,对制度条款的合规性、适配性、
严谨性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制度架构完整、权责清晰、规则明确,为公司薪酬
规范化管理筑牢制度基础。
  报告期内,全程参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核算审核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研究制定与专项审议。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履职责任及年度经营目标,审慎核查薪酬标准、计发依据与考核联动机制,
合理平衡激励性与约束性。
  在审议过程中,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规范履
职把关,确保薪酬方案制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标准公允,薪酬发放真实合
规、透明规范。切实发挥薪酬考核委员会专业监督职能,推动薪酬管理与公司
经营业绩、履职成效深度绑定,有效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结合律所执业及法律合规专业优势,严格
依照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审慎独立履职。聚焦公司合规治理、
法律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主动把关,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
秉持诚信履职、审慎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加强与董事会、
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与独立监督优势,助力公
司合规规范运营,扎实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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