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杜 婕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发表专业意见,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杜婕,女,1955 年 7 月出生,民进会员,博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十、
十一届吉林省人大常委,第十二届吉林省政协常委,吉林省商业专科
学校教师,吉林大学会计系、经管系教授、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省政府参事,吉林利
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
情况如下: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席次数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相关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
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
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履
行职责和义务。
(五)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广泛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到公司现场进行
办公、培训等。公司在召开会议前,及时准备会议材料发送给本人,
主动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了
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履职培训,本
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后续培训”“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
学习了公司提供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解读专题培训》材料,
有效提升了履职能力。公司及董事会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
便利条件,有效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为所属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
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对外担保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 年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了认真审查,认为被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师事务所招标结果,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亏损
且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4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
时公告 124 份,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基本有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
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九)其他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期实施完毕;密切关注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处理进展,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出具关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均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认为此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
明。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责,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
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杜婕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