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平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平辉,男,1981 年出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及法学学士学位;2007 年至今任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和出席董事会情况
故缺席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对董
事会议案进行仔细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除薪酬相关议案外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历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
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向公
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际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进行认真审阅,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重点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了解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了董事、时任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有关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
际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进行资格审核,充分发挥提名
委员会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遴选、任职资格审查等方面的把关与监督作用,切实履
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际出席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实施投资项目、变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用途和
调整实施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形势谨慎作出决策,
并发表了审议意见。
议,作为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议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出作
为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
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
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
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
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五)对公司考察工作情况
等会议,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
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
及时了解和掌握,2025年度现场履职时间15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
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为本人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的
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求的规定,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建言献策,在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
原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外担保及资金
占用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本着严谨、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本人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制订<公司2025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本人对2025年公司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高管履行责任,促进公司
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承晟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补选陈臣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相关
意见。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
效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出一定贡献,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更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专业性特点,特别关注
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重点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给
广大中小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