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文博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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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壹连科技”)的独
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
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褚文博,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
汽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任职于中国国际工程
咨询公司;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8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2018年5月至今,任国
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监事,北京国汽智能网联汽车
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导师;
  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
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1次工作会议,会议
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就公司的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利润分配、募投项
目调整、业务合同担保及发行可转债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意见。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向公司提
出意见与建议。特别地,本人结合自己在智能汽车领域的专业知识,积极为公司
的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9个工作日。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与审计机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
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
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可转债预案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就发行方案
的合规性、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转股价格及条款设置的公平性、是否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
审议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可转债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及监
管要求,发行方案合理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
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城市、行业整体薪酬等实际情况,并考虑公
司经营情况制定,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薪酬考核
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审查,关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是基于募
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与
股东回报等因素,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制度》等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
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褚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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