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义务,积极出席 2025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
议各项提案,并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志永: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硕士,
现兼任河南省政府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1996-2006 年,在深圳
市运输局、交通局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07 年至 2017
年,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集团规划投资部副部长、办公厅副主任、
政策研究室主任。2017 至 2024 年,在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王志永 11 5 6 0 0 否 3
本人积极参与监督董事会的工作情况,主动获取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
事会的议案,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专业高效的态度履行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以及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履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责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公司薪酬建设和内部绩效考核工作,对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薪酬计划的制
定和调整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在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时,督促公司审计部对各季度财务数据和重大事
项进行审计,并对审计部报送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进行审阅,就存在的问题与
相关人员充分交流;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与年审机构就年度审计计划、
初步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督促年
审机构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和相关审核意见;对审计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对
年审机构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讨论
与审议。
在履行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职责时,对转让成都普什股权、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将审议通过后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形,在会议上对
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
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议有两项议题:年度审计机构向治理层说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研讨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会上,本人及与会其他委员提出了
以下几点建议:1、在审计过程中,事务所根据自身需要,可以直接跟业务部门
的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以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2、建议事务所和公司内
部机构加强联系与合作,外审和内审可以相互沟通和学习,提升内审的内部控制
建设水平。
议有两项议题:年度审计机构向治理层总结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重要财务数据、内控发现问题等;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控问题,
进行了研讨。会上,本人及与会其他委员提出了以下建议:1、会计师事务所需
要针对内控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该报告在董事会会议前提交给审计委员会
委员查阅;2、关于公司资产减值情况的合理性评估。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现场工作已达 15 天。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
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
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且通过多
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
公司的运营状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舆情,
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和表决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等
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相关的报告。本
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自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五)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薪酬考核
内容具有约束性和激励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职责及审批程
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本人分不同阶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后管理等相关事项,认真
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及时并充分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三)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通过持续学习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
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王志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