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现将
一、基本情况
王利娜,女,中国国籍,1974 年生,管理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
任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院长助理,会计系系主任。
现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亲
自出席 5 次,其中通讯方式出席 3 次,委托出席 0 次,没有缺席的情况;共召
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2 次,亲自出席 2 次,委托出席 0 次,没有
缺席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
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
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相关
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同时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工作沟通交流,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
召开的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5 次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历次会议均无缺席的情况;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亲自出席 2 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相关职责,特别是在年报审计期间,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
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
观及公正,对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
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投资者与公司
沟通交流的渠道,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不定期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
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董事会事务中,本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关于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加强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运用专业背景与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加由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典型案例分析培训、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等。2025 年度,本人现场履职时间共 15 天。公司管理
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陪同
本人前往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对于重大
事项也及时向本人进行了通报,并提交相关文件,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
不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能够切
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使投资者
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重点关
注了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
幅波动及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
度较为健全完善,本人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选蒋悟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的提名和选
举流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
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积极参加监
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时刻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刻理解独立董事行为规范,为提升自我履职能力,更加高效履职
奠定基础,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
和帮助,表示衷心地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