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肖世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世德,中国国籍,1967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硕士、博
士学位。1994 年至今,在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作,2000 年至今任西南
交通大学教授,2003 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2023 年 7 月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本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部分。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认真审议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事宜,关注个人薪酬、绩效与公司经营业
绩的挂钩合理性,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权益。
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认真
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对年报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认真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汇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以独立、客观、专业的视角进行详细审查,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
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关注事项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
积极听取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等,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和重点工
作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会议记录以及听取相关报告,在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时,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董事会客观科学决策,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
务于股东。
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
公司发展,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特别关注于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式,了解、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对自动化产线升级、研发项目进度管理等提出建议,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15天,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与本人进行专门沟通、联络和资料传递,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直接为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提供支持和协助,
公司对于本人提出的建议和反馈,能够及时进行采纳和解释,为本人履职提供了
完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其
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
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
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杜俊波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
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基本薪酬水平及实际
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
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被收购的情形,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涉及因会计准则
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不
涉及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表决,
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在保证公
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
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同时,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努力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肖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