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吕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
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吕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 6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研究部战
略组组长、高级工程师;2010 年至今,任国际能源署(IEA) PVPS ,PVPS EXCO
执委会中方代表、TASK1\TASK12 中国代表;2014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中
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新能源低
压电器联盟副理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计科电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中
心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光伏)副理事长;
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
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国际能源署(IEA)全球清洁能源
C3E 女性赋权大使;2022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委员;2023 年 7 月至今,任国际能源
署(IEA)PVPS 副主席;2023 年 8 月至今,任中华环保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师;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嘉兴秀洲光伏科技馆馆长;2025 年 2 月至今,任嘉兴
一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技术总监。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
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5 年度,本人对审议的相关
议案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讨论,在审议议案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
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在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详细情况请见各次会议的决议、表决和会议记录。
议的情况如下: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
董事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参加通讯 委托出席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东会会
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议次数
吕芳 11 7 4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会议及日常履职情况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3 次,本人均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董
事及高管薪酬制度、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
通,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任期内,
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充分沟通并了解了公司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并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召开了
的问题做了沟通了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历次股东会、关注投资者网上评论的方式,积
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
行了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
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沟通,了解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提出改进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一如既往支持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
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
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
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拥有丰富的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引贵女士、吕芳女士、李丹女士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泽鹏先生、张卫先生、黄福灵
先生、王亮先生、靳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11 月 17 日(系
因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不得超过六年),其他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职工
代表董事王长顺先生,相关董事选举程序依法依规完成。本人对上述事项的相关
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上述提名、选举董事的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
王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
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福灵先生、张浩先生、杨继华先生、支丽国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王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均自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对上述事项的相
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上述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合理,符合公
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
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均已满足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
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
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
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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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 立 董事 签 字 :
吕 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