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阳)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忠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曾任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检
测院副院长,现任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检测院研究员(空调设
备方向专家),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自查情
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其中 2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 次通讯
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5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列席股东会 2 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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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没有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现
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积极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另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
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
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
事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与支持了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
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与中小投资
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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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题培训等课程,加深对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独立
董事履职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等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未来发展战略,并通
过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建立有效、良
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日;同时,本人以暖通专业视角对接公司健康环境业务的
发展需求,持续追踪行业技术演进及市场趋势变化,积极为公司健康环境业务的
战略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专业洞见与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配备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人员支持,
董事会秘书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
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协助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
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
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构成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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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中设
置一名职工董事,董事人数不变。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结构、薪酬
发放和追索扣回等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
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掌握公司经
营状况,并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优势建言献策,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caoyang-personal@qq.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