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强)
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财会审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积极
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志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厦眼科医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自查情
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其中 2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 次通
讯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5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列席股东会 3 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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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
会,同时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没有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现将主要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召开会议开展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
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此外,本人积极、详细地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指导公司在取消监事会后进一步明确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能,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子公司及 OGAWA
奥佳华品牌经营管理平台的人事任命事宜进行讨论,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责。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另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
司 2025 年度评优方案等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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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的工作报告,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及时了解公
司审计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讨论和沟通,特别
是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
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有效监督与支持了内
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与中小投资
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通过参加股
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题培训等课程,加深对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独立
董事履职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阅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等并进行监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21 天。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专程赴
越南子公司了解海外产能建设及运营管理情况,实地考察了越南工厂的各产品线
生产车间及品质检测室等环节,围绕公司全球化布局、境内外协同及生产组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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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等方面,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同时,走访 OGAWA 品牌在越南的办公
室和商场门店,深入了解品牌在越南的发展情况与本地经营特性,同时就公司进
一步全球化进程中的财务合规等工作提供了建议。本人始终保持与董事会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常态化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规范等
方面,结合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规范、经营管
理等方面工作建言献策,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
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积极配合本人
的履职工作,协助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
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
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构成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中设
置一名职工董事,董事人数不变。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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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结构、薪酬
发放和追索扣回等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发挥专业
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务,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
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情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为公司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理性、高效
的董事会建设,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zhqwang@xmu.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