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海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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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马海静)
  本人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马海静,女,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企业合规师。2019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
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
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
出席 2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经公司实控人任卫庆先生提名补选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中,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正式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
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将在后续的工作中对已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
审慎的态度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本人经查阅公司三会资料,认为 2025 年度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度主要开展以
下工作:参加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对报告期年报工作的编制工
作勤勉尽责。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始后,与公司管理层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反复
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审工作计划,然后听取了公司财
务总监和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
场审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和交流。在年审后及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探讨,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均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对公司对外
担保、资金占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并行使
了表决权。
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
情况,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理结构,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凭借
自身所长,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
议,公司领导对这些意见及建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很多意见被采纳,并落实到
具体的工作之中。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
邮件、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
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5 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正
式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将在后续工作中
积极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做到勤勉尽职。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对公司年度董事会各项提议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正式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
守独立、诚信、勤勉、审慎的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审慎审议各项议案,依法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董事会运作高效透明,管理
层勤勉尽责、经营稳健。本人在较短任期内,认真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与治理架构,
履职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今后,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高
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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