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红意)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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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周红意)
  本人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周红意,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
级审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上海同济大学科
学技术开发公司会计;1995 年 1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上海同济联合建设技术有
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2002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
事务中心审计师、高级审计师、财政审计科科长;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
任浦东新区董监事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上海
东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上海陆家
嘴(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
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
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
出席 2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经公司实控人任卫庆先生提名补选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中,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正式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将在后续的工作中对已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
部议案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
科学、审慎的态度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本人经查阅公司三会资料,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度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召开并参加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对 2025 年度年报的编制工
作高度关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始后,与公司管理层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反复
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审工作计划,然后听取了公司财
务总监和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现场审
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了沟通和探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均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
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
情况,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理结构,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凭借
自身所长,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
议,公司领导对这些意见及建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很多意见被采纳,并落实到
具体的工作之中。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
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4
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正
式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将在后续
工作中积极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做到勤勉尽职。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对公司年度董事会各项提议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 2025 年 10 月履职以来,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程序合规,董事会运作及信
息披露符合监管要求。经营层面,面对市场压力,公司主业保持稳定,管理层执
行力强,四季度战略调整初见成效。内控体系整体有效,未发现重大风险。本人
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
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投资风险,确保资金链稳健;建立独董与管理层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审计委员
会职能,提升决策前瞻性与专业性;加强合规培训,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及现金流
管理,确保财务底盘稳健;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研究稳定分红机制,增强市场
信任与股东回报。2026 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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