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静全〕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本人张静全,男,1970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 年至 2005 年在贵州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
学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2005 年至今在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教,
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8 月 2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亲自出席会议的届次
情况: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材料,对各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除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对各
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反对意见和弃权意见。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8 次,本人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出席会议
的届次情况: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至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应出席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次,亲自出席 6 次,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年度薪酬(津贴)与 2025 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提名、薪 4 2025 年 8 月 15 日
案》
酬与考核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委员会
性股票的议案》;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应出席公司战略委员会 2 次,亲自出席
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战略委员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会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议案》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8 次。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议案: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交易方案的议案》;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
情形的议案》;
条规定的议案》;
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的有效性的议案》;
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无偿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进展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议案:
项审议)
告>的议案》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案》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
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
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
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
过电话、微信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全年现场工作时间共
计 17 天。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
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有力支持。任职
期间,上市公司积极配合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材料,及时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主
动沟通,并在董事会及其他专门会议上介绍公司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开展
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
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审议并披露了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已回
避表决,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
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投出同意票,具体审议事项详
见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
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及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及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对此次续聘所履行的审议决策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剩余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见》,并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 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的剩余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5 年 8 月 1 日。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由 371,976,690 股增加至 372,136,690 股。
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人数共计 40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43,60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
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
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的担保。
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人数共计
日。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人数共计 11 人,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19,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72,136,690 股减少至 372,017,690 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展望
的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独立、公正的
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在此基础上凭借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
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及合作;持续关注并主动提醒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
作过程中的一些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张静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