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振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赵振业,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
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担任副研究员,在香港大学生态与生物多样性学系从事博
士后研究工作,担任研究助理,香港大学生物学院担任高级研究助理,深港产学
研基地、深港环保重点实验室担任主任、副总工,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
源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4 条、第 3.5.5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述的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下: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5 5 0 0 否
股东会 3 3 0 0 否
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
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
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
用。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经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三)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行
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
充分讨论,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如下:
独立董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事姓名
会 实 实
应
议 际 际
出 会议 应出 会议 应出 实际 会议 应出 实际
召 出 出
席 召开 席次 召开 席次 出席 召开 席次 出席
开 席 席
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赵振业 次 次 次
数
数 数 数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战略、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状况进行了检查。此外,本人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
动态,确保对公司运行情况的全面把握。
四、在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
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战
略发展及日常业务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 万股不
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个归属期业
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比例 3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
属期不能归属的 63.6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96.6
万股。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有
关制度执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原独立董事
王冠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朱
久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久余先生接任王冠女士在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中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王冠
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久余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换届完成之日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朱久余先生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正式选举朱久余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止。朱久余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述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
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
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发
挥好参与决策、咨询、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振业